推薦計劃條款及細則

請仔細閱讀本推薦計劃條款及細則,因本條款及細則所述的均為有關閣下的權利及義務,以及有可能適用於閣下的有限責任及免責之重要資料。本推薦計劃條款及細則是適用於閣下推薦產品時實行的條款。閣下確認已完全知悉該等條款及細則的內容,並在落實參加推薦計劃時,同意及接受此等條款的約束 。

  1. 定義
    1. 「推薦人」指推薦產品的人;
    2. 「產品」指「香港會計錦囊」;
    3. 「賣家」指名仕出版有限公司;
    4. 「網站」指於網頁地址 www.accountantguide.com.hk;
  2. 推薦的產品
    1. 本網站所載之資料應只被視為要約邀請,不得被當作為我們提供任何產品的要約。
    2. 當所推薦的客戶在網站上訂購產品,代表客戶同意在銷售條約及細則下出售的產品。賣家擁有絕對審核權,可以決定接納客戶訂單與否。
    3. 當收到訂單後,賣家會確認該產品庫存以及客戶提供的信用和付款詳情。若賣家尚未接受客戶的訂單,賣家沒有義務提供產品,直至賣家以電郵寄出產品確認書,及運送產品。
    4. 訂購產品及送貨地點只限於香港 (包括港島、九龍、新界),其他國家及地區的訂購暫時 未能接 納及安排送貨。
  3. 佣金
    推薦人必須將其「推薦人號碼」提供給其推薦客戶,所有訂單以具有「推薦人號碼」為準。當推薦人成功推薦一位客戶購買一本「香港會計錦囊」,將獲得名仕出版有限 公司存入其提供的本港銀行戶口 HK$50,該筆佣金的數額將於 3 月 31 日,6 月 30 日,9 月 30 日及 12 月 31 日結算為準,並於結算日後的一個月內清付。
  4. 稅務
    賣家將會於每年的財政年度呈報香港稅務局,有關推薦人由 4 月 1 日至3 月 31 日所獲得的全數佣金,並將報稅表附本電郵給推薦人記錄。
  5. 知識產權
    1. 客戶承認並同意由透露或提供給客戶的所有材料的版權、商標和其他知識產權始終屬於賣家或相關授權人所有。客戶必須經賣家或其授權人明確授權後方可使用這些資料。
    2. 客戶承認並同意所有網站物料及內容只能用作客戶個人非商業用途,並只可下載網站物料及內容以作使用網站用途。客戶了解使用網站物料及內容作其他用途是禁止的,同意不會以任何形式及方式,下載、翻印、複製、發佈、傳送、分發、轉售並二次創作本網站任何圖片及內容。
    3. 在本網站列出之產品或服務價格,不包括技術資料,版權,商標或其他知識產權或專有權利的任何一種存在於貨品或他們的包裝。
  6. 責任
    1. 本網站內提供的貨品均是依其「當時狀況」和「當時供應狀況」提供。除獲賣家明確同意外,賣家對於透過本網站所提供的任何資訊、內容、服務或商品的品質、適用性、準確性或完整性,賣家均不會就此作出任何類型的、明示或隱含、陳述、保證、承諾或擔保。閣下明確同意,在使用本網站時,客戶須自行承擔一切風險。
    2. 容許的最大範圍內,賣家不對本網站及其內容作出任何明示或隱含的條件、陳述及保證,包括但不限於為特定目的而作出之任何隱含的適銷、非侵權性或適合性保證等。
    3. 根據本條款,任何的收入損失、利潤損失、合約損失、數據遺失或任何間接的或隨之而發生的損失或損害或任何起因及是否因侵權,違約或其它原因導致,賣家將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4. 根據本條款,賣家最大累積責任,無論是基於合同法、侵權法(包括疏忽)或其他方面,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應超過客戶所付涉及有關貨品 之總金額。
  7. 豁免╱失效
    如賣家未有強烈要求嚴格執行此等條款,不應視賣家放棄其權利及補償要求。倘本「使用條款」的任何條文在某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下屬於無效或不可執行,將不會影響該有關條文在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有效性或可執行性。
  8. 標題
    每節的標題只為便於參考之用,並不構成條款或合約的一部份,亦不應造成任何解釋或推斷。
  9. 整體合同
    本銷售條款構成客戶與賣家之全部合意,並規範客戶對於本網站及產品購買之使用,並取代客戶先前與賣家所為之任何約定。
  10. 適用法律
    本銷售條款及細則乃根據香港法例作詮釋。若有任何爭議,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為專屬司法權管轄,即客戶提交訂購或接納或收到訂購的地點。